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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设计咨询项目(GCLQL-SJZX标段)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3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项目业主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设计咨询项目(GCLQL-SJZX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QY球友会(中国)首页网站公开招标的方式、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位于宿迁市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内,西起港城路与康程路交叉口东侧,沿港城路向东上跨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和云帆大道后接地,终点至中顺路交叉口,全长1.36公里,其中高架桥长约0.784公里。道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荷载和净空要求,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监控、绿化景观及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咨询招标设1个标段,即GCLQL-SJZX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2)设计咨询服务主要工作要求:贯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独立咨询审查;就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结构安全、可靠及耐久性、设计参数(包括基础资料)、抗风抗震、结构稳定、计算图式、安全储备、材料设计、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概预算等方面进行核查;对测量、勘察及设计中间成果及时反馈咨询意见,对设计文件预审稿提交咨询报告;并对设计文件报批稿的修改情况进行核查,提交书面咨询意见;以确保本项目设计文件达到项目建设目标,保证工程项目的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3.咨询服务期
    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获得批复止(自收到设计或勘察文件之日起15日内提交咨询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以下任意一项的资质: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c.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铁道行业(桥梁)专业甲级以上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上跨(或下穿)铁路桥梁(或立交)工程设计咨询项目或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工程类或铁路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本项目资质的,可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并明确牵头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咨询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3月28日下午17:30前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休息日正常接收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jstysq@126.com,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18762632699)办理领取手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邮件、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要求如下:
    a.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仍需制作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jstysq@126.com,并自行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是否成功发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b.投标文件统一采用加密的压缩包形式发送,为方便信息确认,电子文件名称采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的格式。
    c.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14:30。
    d.招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请各投标人登录腾讯会议(https://meeting.tencent.com/dm/HvLw0xGKf1Ca,会议号:110-439-878)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参加,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e.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f.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邮件、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七、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采用限价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元(¥220000元)。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担保人民币 4000 元。
    九、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方式.doc
9067cc2997edeb9a653519e1852b077c.doc (14.50 KB)
 

2023年 3 月 23 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