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心城市快速路网智慧交通运营中心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项目(SQ-ZHYY-YJ标段)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8浏览次数:次
宿迁市中心城市快速路网智慧交通运营中心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 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宿迁市中心城市快速路网智慧交通运营中心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项目(SQ-ZHYY-Y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QY球友会(中国)首页公开招标的方式、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高铁商务区
1.2 工程规模:
该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高铁商务区27号地块,东至空地、南至上海路、西至醴泉路、北至珍宝东路,用地总面积12792平方米,约19.188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该地块开发为高铁商务区的配套项目,用于建设宿迁市中心城市快速路网、高铁商务区及枢纽场站智慧交通管理运营中心、应急保障中心等。
1.3 设计周期:
a、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b、签订合同后6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成果报告;
c、项目建议书批复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审查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7日内完成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分别占比合同价的60%、20%、20%
a.方案设计按期完成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合同价的45%;
b.项目建议书按期完成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合同价的25%;
c.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期完成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合同价的20%;
d.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合同价的10%。
注:如该项目未能通过立项,则该项目合同未完成部分终止,进度款付至合同价的45%。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中心城市快速路网智慧交通运营中心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a.方案设计工作:宿迁市中心城市快速路网智慧交通运营中心的方案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暖通、消防工程及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等,应达到规划部门审查的要求及设计深度。
b.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其他规划研究。
c.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其他规划研究。
d.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及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初步设计配合服务、施工图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以及与本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e.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3月5日下午17:30前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jstysq@126.com,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18762632699),办理领取手续。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30,
(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仍需制作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jstysq@126.com,并自行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是否成功发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统一采用加密的压缩包形式发送,为方便信息确认,电子文件名称采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的格式。
(4)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由QY球友会(中国)首页监察室现场联系投标人获取电子文件密码。
(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7、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采用限价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柒拾伍万元(¥750000元)。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担保人民币15000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号楼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蔡丹丹 联 系 人:葛威
电 话:0527-84355798 电 话:18066057759
监督部门:宿迁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电 话:(0527)84355669
2023年2月28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