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建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项目(FLGW标段)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1浏览次数:次
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建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项目(FLGW标段)已于2022年11月15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第1次更正公告。
一、更正信息
1、原招标公告第二条第1款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现更正为“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原招标公告第二条第4款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现更正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2年11月25日下午17:30。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1月28日14:30
二、其他补充信息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作同步更正,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给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根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