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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1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1)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宿迁市
    2.2 工程规模:北京路快速化改造供热管道迁改工程范围位于宿豫区贺兰山路北侧嘉陵江路至张家港大道段,张家港大道西侧贺兰山河至骏马化纤段。规格为DN400、DN200和DN100单管,敷设方式以埋地为主,局部采用架空方式。其中,DN400地埋敷设部分长约为2250米,其余架空部分长度约为480米;DN200地埋敷设部分长度约为270米,其余架空部分长度约为285米;DN100地埋敷设部分长度约为95米,其余架空部分长度约为5米。以及原管道拆除,DN400地埋部分约为360米,架空部分约为2300米,DN200地埋部分约为60米,架空部分约为110米。
    2.3 招标范围: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工程的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4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即: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工程监理服务。
    2.7 其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期满且经中节能(宿迁)发电有限公司接收后付至监理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监理费的90%;缺陷责任期满且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付清余款(含3%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蒸汽(或热力)管道施工监理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作为证明材料,若非单独的蒸汽(或热力)管道监理项目,则竣工验收证书需能够体现蒸汽(或热力)管道监理工作或提供其他可体现蒸汽(或热力)管道监理工作内容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8 其它要求:/。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22年3月16日下午17:30前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正常接收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jstysq@126.com,经招标代理确认后(张工,联系电话:18762632699),办理领取手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仍需制作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jstysq@126.com,并自行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是否成功发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14: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统一采用加密的压缩包形式发送,为方便信息确认,电子文件名称采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的格式。
    6.5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由QY球友会(中国)首页纪委办公室现场联系投标人获取电子文件密码。
    6.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6.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360号金桥商务大厦
    联系人:葛海芳
    电话:0527-843555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号楼11楼
    联系人:葛威
    电话:18066057759
    监督部门:宿迁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电    话:0527-84355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