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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西路二期暨徐淮路(通湖大道至淮徐高速公路宿迁西互通段)改造工程军用光缆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XHXL-GLQG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30浏览次数:次
1. 招标条件
西湖西路二期暨徐淮路(通湖大道至淮徐高速公路宿迁西互通段)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西湖西路二期暨徐淮路(通湖大道至淮徐高速公路宿迁西互通段)改造工程军用光缆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QY球友会(中国)首页网站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西湖西路二期暨徐淮路(通湖大道至淮徐高速公路宿迁西互通段)改造工程项目在耿龙路至宿迁西互通段道路红线用地范围内有中国人民解放军31121部队军用光缆管道,长度约2.1km,影响道路正常施工,需进行迁改。经与部队跟进对接,现决定沿道路南侧红线内新建军用光缆专用管道。
(2)合同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XHXL-GLQG标段,合同范围包括:西湖西路二期暨徐淮路(通湖大道至淮徐高速公路宿迁西互通段)改造工程军用光缆迁改的设计、施工等工作。
(3)工期: 3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有以下a、b两项资质:
a、设计资质:具有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通信广电(有线通信)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为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通信光缆施工项目。
(3)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通信光缆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等级最低单位的等级确定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成员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21年 9月4日下午18:00前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采取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jstysq@126.com,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15896332651),办理领取手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7日15:00,
(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仍需制作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jstysq@126.com,并自行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是否成功发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统一采用加密的压缩包形式发送,为方便信息确认,电子文件名称采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的格式。
(4)招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由QY球友会(中国)首页纪委办公室现场联系投标人获取电子文件密码。
(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蔡丹丹
电 话:0527-84355956
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栋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葛威
电 话:18066057759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监督部门:宿迁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电 话:(0527)84355717
2021年8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