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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宿迁市高铁商务区路网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本项目招标人(发包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宿迁市高铁商务区路网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宿迁市高铁商务区路网工程包含了宿迁高铁站场周边约1.5平方公里内13条道路(不包括上海路、发展大道)、桥涵等工程项目,道路总长约12km。工程范围北至广州路(南一路),西至发展大道,东至民便路,南至上海路。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宿迁市高铁商务区路网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技术服务项目,即SQLW-PZGC标段,招标范围为:
(1)“品质工程”创建方案的编制与优化:依据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交办安监〔2017〕199号的评价标准,因地制宜,面点结合,立足于项目特点,策划、编制项目具体的“品质工程”实施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工程进度进行优化;
(2)“品质工程”创建氛围营造:向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全方位解读“品质工程”相关政策,定期以培训会议的形式宣贯“品质工程”创建流程、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营造“品质工程”的创建气氛;
(3)现场管理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多方对接,严格按照“品质工程”、“平安工地”创建方案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4)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交办安监〔2017〕199号的要求,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多方对接;
(5)验收咨询:逐条对照验收标准,协助完成“品质工程”、“平安工地”实施成果的总结工作,并做好相关验收的配合工作;
(6)宣传推广:在项目创建过程以及通过验收以后,提炼项目的实施亮点,总结“品质工程”、“平安工地”创建经验,协助进行宣传和推广;
(7)汇报材料的整理:在上级检查、其他单位调研的过程中,根据业主单位的要求,进行“品质工程”、“平安工地”创建方面汇报材料的整理;
(8)其他应由技术服务单位承担的工作。
2.3 服务期:约24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品质工程”示范创建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品质工程”或“平安工地(工程)”创建技术服务经历。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以下2类任意之一的业绩:
a. 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品质工程”创建技术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b.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 “平安工地(工程)”创建技术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2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19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电话联系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的王工购买招标文件项目(电话:15251717557;邮箱:jstysq@126.com),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采用限价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0000)。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QY球友会(中国)首页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8号 |
邮政编码:223800 |
邮政编码:210000 |
联 系 人:谷宏宏 |
联 系 人:王浩 |
电 话:0527-84355713 |
电 话:15251717557 |
|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
2019年5月8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