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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宿迁市高铁商务区市政路网和河道整治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宿迁市高铁商务区市政路网和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咨询项目(SQ-GTLWHD-ZX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QY球友会(中国)首页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标的方式、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宿迁市高铁商务区市政路网工程包含了宿迁高铁站场周边约1.5平方公里内道路共约13条(不包括上海路、发展大道),道路总长约12km。工程范围北至广州路(南一路),西至发展大道,东至民便路,南至上海路,其中广州路、民便路、潮州路、富康大道、香港路为城市次干路,其余道路为城市支路,上述道路同时满足一级公路相关要求。桥梁荷载等级满足公路-I级标准,其余指标按照相关规范执行。
宿迁市高铁商务区河道整治工程:区域范围内共有4条河道,分别为:南一河(长度2.2km)、南二河(长度1.9km)、西侧河(长度0.7km)以及东侧河(长度0.6km)。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咨询招标设1个标段,即SQ-GTLWHD-ZX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① 包括宿迁市高铁商务区市政路网工程和宿迁市高铁商务区河道整治工程的设计咨询服务;
② 设计咨询服务主要工作要求:贯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独立咨询审查;就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结构安全、可靠及耐久性、设计参数(包括基础资料)、抗风抗震、结构稳定、计算图式、安全储备、材料设计、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概预算等方面进行核查;对测量、勘察及设计中间成果及时反馈咨询意见,对设计文件预审稿提交咨询报告;并对设计文件报批稿的修改情况进行核查,提交书面咨询意见;以确保本项目设计文件达到项目建设目标,保证工程项目的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2.3 咨询服务期
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勘察设计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以下三者任意之一的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市政工程的设计项目或设计咨询项目;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市政工程的设计项目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市政工程的设计项目或设计咨询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3个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5)其他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投标期间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投标。
3.3本项目工可编制单位、初步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咨询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19年1月11日下午17:00前电话联系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葛工购买招标文件项目(电话:18066057759;邮箱:jstysq@126.com),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14:30,投标人应于当日14:00至14: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22楼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采用限价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柒拾万元(¥700000)。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担保人民币15000元,投标担保采用现金形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QY球友会(中国)首页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8号 |
邮政编码:223800 |
邮政编码:210000 |
联 系 人:谷宏宏 |
联 系 人:葛工 |
电 话:0527-84355713 |
电 话:18066057759 |
|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
2019年1月7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