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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湖物流园酒店招租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28浏览次数:

 一、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概况:酒店位于江苏通湖物流园内,属于园区配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酒店紧邻325省道,园区内位置优越。该项目楼为U字型3层建筑,本次招租范围包括1楼酒店门厅(约240平方米)、2楼和3楼,酒店面积共计约4300平米,房间140余套。预计2019年初交付使用。

(二)项目优势:

1.人、车流量大。通湖物流园由宿迁交通集团投资建设,作为宿迁市物流业“十三五”时期“一核、五区、多节点”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宿迁城区货物、车辆、人流集聚中心,流量巨大;

2.企业众多。园区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背靠国家级食品产业园,且园区周边聚集了一大批家电龙头企业,商旅人士较多,住宿需求较大;

3.周边市场空白。园区周边三公里无酒店,市场处于培育期;

4.政策支持。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对“司机之家”建设和运营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补贴。园区将积极协助酒店承租方争取相应的经费补贴,以适当减轻承租方资金压力,为酒店发展助力。

(一)招租期限:面谈。

(二)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面谈。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须包含酒店经营或酒店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2、2016年或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意向承租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8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承担招租标的的设施、设备运转维护及维修,并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2.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因经营需要再进行装修改造或添置固定资产,租赁期满,该装修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不补偿任何费用;可移动资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3.租赁经营期间标的物范围内发生的水、电、网络、宽带、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为经营需要而设置的变压器变损费用。

4.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招租标的转租。

四、本次招租联系事项

招租人联系人:严运佳

联系电话:15805240006

联系地址:宿迁市金桥商务大厦1609

 

                        

                                     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